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社会化视频监控全覆盖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庆国 赵琳
联系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9号 联系电话:0633-3667179 3667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杜以娟 李帅 仲秀霞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电子信箱:zb_duyijuan@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新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5653201040001228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社会化视频监控全覆盖
招标项目编号:WT-RZCG2014-1435
招标项目内容:日照市公安局社会化视频监控全覆盖,具体包括系统的建设、集成及项目建设所需软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项目建设周期:90天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公安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2)工信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信息在政府管理部门网上公示可查。
4.新建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前端主要设备和平台软件必须为同一品牌,本项目所涉及的监控产品、平台软件具有公安部承认的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GB/T28181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
5.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2月3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下同);
4.2投标人企业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4日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4日9:30。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4年12月4日9: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