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平山路(陇海铁路下穿涵洞~鸿海路)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已由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本工程造价约340万元。
(2)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平山路(陇海铁路下穿涵洞~鸿海路)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3)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4)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5)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6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 年 1 月 4 日,工期 3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1个 标段的投标。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及安防工程壹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智能交通系统、交通设施、安防器材和网络设备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及上述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有智能交通系统、交通设施、安防器材和网络设备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及上述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力;
(6)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及安防工程壹级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在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经办人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盖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复印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可以从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A座11楼) 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30分。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 日 9 时 00
分,提交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开标室204(花果山大道与黄海大道交叉口新海连大厦辅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该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开标室204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A座11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805676
代理机构联系人:景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51282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