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东港区交通局的委托,对其山海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区交通局联系人:胡波曾斌
联系地址:山东路392号联系电话:0633-322224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威海路卫校沿街
联系人:于亮李申娟
联系电话:0633-80107078010707(传真)
电子信箱:rzluda@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23010100100041545
三、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交通局山海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WT-RZDGCG2014-5
采购项目内容:日照市东港区交通局山海西路(卞家庄)卡口测速抓拍;山海西路、S222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含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项目说明。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有专业的技术支持人员,保障设备运行服务。
3、供应商所投卡口监控测速抓拍系统和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设备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4、非日照市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市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须向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内容以东港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投标人单独查询。
6、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4年01月17日至2014年01月20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威海路卫校沿街。
3.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并由社会劳动保障中心盖章的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4.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3供应商所投卡口监控测速抓拍系统和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设备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4.4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或合作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协议。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1月21日09时00分至2014年0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嘉豪商务酒店(日照市北京路128号)三楼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01月21日09时30分。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4年01月21日09时30分在嘉豪商务酒店(日照市北京路128号)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