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的委托,就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移动卡口系统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招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询价文件编号:YAZCXX2016-94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移动卡口系统采购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五、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移动卡口系统采购(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延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壹拾陆万伍仟陆佰元整(165600.00元)。
六、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质: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供应商需提供省级公安机关授权机构颁发的可承担三级(含)安防工程资质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跨地市供应商必须在服务地公安机关技防办备案(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有效凭据:需出具银行相关凭证(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的原件或加盖财务章的复印件,经查验到账后,作为有效的交纳证明。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人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7日,每天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3、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3:30前
九、询价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3:30整
十、投标和询价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十一、采购单位: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联系人:闫女士联系电话:18992147700
十二、招标单位: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联系人:刘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240911-2162254
保证金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53
开标现场、成交公告及合同编写联系人:牛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21
合同签订联系人:任女士冯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220911-2162252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