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丁拐路道路区间测速及标志标牌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T2016-27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丁拐路道路区间测速及标志标牌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
五、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丁拐路道路区间测速及标志标牌(共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表载明内容);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整)。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质: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外省企业须提供入陕登记备案证(提供相关资质及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应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前端卡口测速摄像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6)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谈判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3、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前
九、谈判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整
十、谈判地点(原办公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小会议室
地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十一、采购人: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联系人:闫女士联系电话:0911-2515009
十二、谈判组织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李女士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电话:0911-21622240911-2162254
邮编:7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