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老河口市财政局下达的河财采计(2016)266号计划函的要求,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老河口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就交通安全监控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老河口市交通安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HKZFCG-(2016)ZB39号
三、项目内容:交通安全监控设备(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从事相关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有厂家授权的具有经销代理资质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1)质量体系认证;(2)环境体系认证;(3)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电子警察能与交警大队现有后台软件平台无缝对接;或者经过适当的技术升级能够接入上述平台。如果需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及工程量。中标方在施工前需到现场演示,必须达到询价文件的要求方可施工。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主要产品具有公安部颁发的检测报告,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响应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响应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工作时间,到老河口政府采购中心(老河口市财政局五楼506室)持供应商资质要求2—5项相关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红公章)领取询价文件。开标时请带齐所有原件,由评委进行资质后审。
六、递交报价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以密封形式送达至(老河口市财政局七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本项目预算价为48万元,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八、付款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20%。
九、联系方式:市公安局联系人:熊丹华联系电话:0710-8403374
市政府采购中心:胡智兰吕霞联系电话/传真:0710-82208008234818(退还保证金)
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