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华中路三期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工程(含施工安装)

  • 2013-09-02 10: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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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  GC-aq-2013-038


      发布日期  2013年8月30日


      招标  条件


      工程名称  安庆市华中路三期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工程(含施工安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指发【2010】4号


      招标人  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实施地点  安庆市华中东路三期(财贸干校-潜江路)


      建设规模  工程概算约79万元


      计划工期  开工后5日历天到货,15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2年


      招标范围


      道路交通信号灯系统、电子警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标志牌等设备招标及安装工程,顶管工程(包括路口取电、后台接入及相关土建),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不包括顺安路交叉口, K1+080.252处支路交叉口交通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信号灯、信号机的生产厂家或生产电子警察的生产厂家,产品需提供经过国家承认的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可投标的标段


      一个标段


      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集中报名时间:2013年9月4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


      2、报名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3、报名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有效期30天”是指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所有内页)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要求:


      (1)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并由投标申请人签章,装订成册并加封面,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和投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电话,并应加盖投标申请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以上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出示,应由相应的发证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5、说明:若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即为报名审核不通过。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报名审核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


      7、获取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招标人及电话


      联系人:  张工        电话:13345568559


      交易中心


      联系人:  韩  玥        电话:0556-5191681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菱湖北路73号四楼


      联系人:邓  静   电  话:0556-5671320   传  真:0556-5353705


      备注: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正常工作日时间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将按庆招(2009)30号文件记入不良记录。


      3、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

  • 关键字: 华中路三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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