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东路、西路的限行管理,经报镇政府批准,决定实施戴南镇人民东路、西路增设电子式警察卡口工程,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人,为此,现对工程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戴南镇人民东路、西路增设电子式警察卡口工程。
二、工程地点:戴南镇人民东路、西路。
三、工程规模:700万卡口一体机抓拍单元两台及其配套设施,具体见清单。
四、工程期限: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20日,计20天(日历天)
五、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自竣工之日起满一年经复验合格付清余款。
六、报名资格及条件:
1、报名单位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本单位机电专业贰级(含)以上项目建造师证书和安全B证。以上所携带的证件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带好单位公章及建造师执业印章,报名结束当场签订招标报名承诺书。
2、履约保证金为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中的一种,不得以现金等其它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报名结束确认参加该项目招标及领取招投标资料的单位,在报名截止之前须向兴化市戴南镇便民服务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计息),招投标资料费贰佰元整(不退),中标单位须缴纳伍佰元招投标服务及代理费。凭戴南镇便民服务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受。
5、招投标时间、地点另行提前电话通知。
七、报名时间:从2016年6月12日至6月17日下午4时止结束。
八、联系人:黄海龙139610520138388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