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南环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牛主任0311-8859744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崔明琪0311-89862068
采购预算金额:390000.00
采购用途:网络设备及违停抓拍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新乐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高清违停抓拍球机的检测报告及生产厂家的授权书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为保障系统及设备正常运行售后服务的便捷性,投标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在石家庄设有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的公司或分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证明)。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2-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2-1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30至4点3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5815836
受理质疑电话:0311-88679925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