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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交警大队灯控及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 2015-12-28 15:46:5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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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名称:新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南环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牛主任0311-8859744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艺潇0311-83075629
     
      采购内容:
     
      采购用途:改善交通
     
      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
     
      项目实施地点:新乐市
     
      简要技术要求:中标方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完灯控系统的施工,设备安装完成后,实现与甲方现有系统的无缝衔接,并接入甲方视频监控自动上传设备,必须保证甲方的公安网络安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能依法纳税的投标人。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3)省级安防一级资质,所供主要产品的检测报告及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4)电子警察自动记录系统要求二年内在石家庄(市、县、区)有同类项目业绩二项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至今的电子警察自动记录系统项目。以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
     
      (5)为保障系统及设备正常运行售后服务的便捷性,投标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在石家庄设有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的公司或分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证明)。
     
      (6)投标单位在石家庄必须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业绩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厂家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5日-201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万达2号公寓262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袁梅卿
     
      联系方式:0311-86985993
     
      传真电话:0311-86967813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6985993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灯控及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YBT15395
  • 关键字: 新乐市 交通监控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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