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文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队长0316-523172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文安县财政局三楼319室(兴文道34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同乐霍海乐0316-5231648
采购预算金额:2100000.00
采购用途:大气污染治理增加交通设施(电子警察项目),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项目实施地点:文安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预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单位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被授权人身份证。(7)省级公安机构颁发的安防壹级资质证书.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文安县财政局三楼319室(兴文道346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2-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2-22
时刻说明:办公时间为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文安县丰利路180号)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工(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历天内必须签订合同)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6-5231648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