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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设施招标

  • 2016-08-04 18:56:5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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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新乐市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设施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83120060002
     
      项目联系人:崔明琪
     
      项目联系电话:13393033636
     
      采购人: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南环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8597446
     
      代理机构: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862068
     
      预算金额:7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1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8-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8-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路东岗怡园3-2-50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2)一标段: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二标段: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具有河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所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及生产厂家的授权书,4、二标段投标单位:1)电子警察系统要求二年内在石家庄(市、县、区)有同类项目一项(同类项目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至今的电警系统项目,合同价款在3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2)为保障系统及设备正常运行售后服务的便捷性,投标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在石家庄设有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的公司或分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证明);3)投标单位在石家庄必须设有售后服务网点,5、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6、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关键字: 新乐市 交通设施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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