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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5年滨海新区(大港地区)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 998万

  • 2015-11-24 15:20:1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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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滨海新区(大港地区)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投准[2015]112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建设资金为116843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015年滨海新区(大港地区)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1、交通标志工程:工程新建交通标志456套。其中大港建成区144套港东新城310套、太平村2套。2、信号灯工程:工程新建交通信号灯9处,其中立柱式机动车道信号灯36套、悬臂式机动车道信号灯15套;改造交通信号灯3处,其中立柱式机动车道信号灯22套、人行横道信号灯26套。3、爆闪灯工程:工程新建爆闪灯5处,共14套。4、标线工程:工程施划道路标线4.48万平方米,其中大港建成区1.77万平方米、港东新城3.02万平方米、太平村0.05万平方米。本次投资约998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滨海新区大港地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2015年滨海新区(大港地区)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1、交通标志工程:工程新建交通标志456套。其中大港建成区144套港东新城310套、太平村2套。2、信号灯工程:工程新建交通信号灯9处,其中立柱式机动车道信号灯36套、悬臂式机动车道信号灯15套;改造交通信号灯3处,其中立柱式机动车道信号灯22套、人行横道信号灯26套。3、爆闪灯工程:工程新建爆闪灯5处,共14套。4、标线工程:工程施划道路标线4.48万平方米,其中大港建成区1.77万平方米、港东新城3.02万平方米、太平村0.05万平方米。本次投资约99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02月04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新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原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资质为:如原资质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要求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2)安全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01日至2015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大港世纪大道一号504室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待定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本工程不采用邮寄方式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公章)

      法定代表人:潘学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0号

      邮政编码:300270联系人:冯磊电话:25865513

      传真:无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蔡志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大港世纪大道一号504室

      邮政编码:300270联系人:郭艳丽电话:25992160

      传真:63379523日期:2015年11月24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电话:02265305229、02266897995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营口道734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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