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委托,就高速四支队购置固定、移动测速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CEITCL-SX-CZHW-151117
二、项目名称:高速四支队购置固定、移动测速仪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一个包,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内要求。
序号货物清单单位数量预算额单价(元)
1固定测速仪套7130000
2移动测速仪套1189650
本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4、交货地点:免费送货至高速交警支队。
5、预算额:189.615万元。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7、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
8、安防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9、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纳税及缴纳社保的凭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
8、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本公告第四条所需其他证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3、地址: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02;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时;
2、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35号山西省政协宾馆二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9号
联系人:解科长
联系电话:0359-638833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02
联系人:薛永科、贾慧娟
电话:0351-3343450、13133412586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