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大港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投准[2016]1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建设资金为250518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大港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地址:滨海新区大港地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对大港地区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在港东新城区域、津岐公路城区段及公路段新建交通标志194套,包括指路标志77套、警告标志88套、禁令标志29套;在津岐公路、旭日路、港东六道、港东四道、港东三道、港东九道、港东八道等七条城市道路新建路口信号灯29个、改造路口信号灯3个;新建闯红灯电子警察21处、超速电子警察3处、爆闪灯5处,本项目总投资为2505.18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滨海新区大港地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工程为大港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由中标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以及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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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工期要求:2016年05月07日 至 2016年05月16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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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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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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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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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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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3 月 28 日 至 2016 年 4 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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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4月05日至2016年0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滨海创新创业园商务中心4楼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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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公章)
法定代表人:潘学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0号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王永富电话:15822481080
传 真:6635161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滨海创新创业园商务中心4楼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张雨杰电话:66351620
传 真:66351620
日期: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