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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 2015-03-16 16:08:3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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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东财采计[2014]812号计划下达函,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大队的委托,对交通管理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XHZC-2014-195A(812)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大队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1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 )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      1

      (2)项目包名称: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3)类别:货物

      (4)用途: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5)数量:1批

      (6) 简要技术要求: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⑺采购预算:215万元

      ⑻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⑼质保期:三年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一体化球机单元、球机单元、网络存储设备)应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检测认证,并要求认证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不是自己生产的,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所投主要设备(一体化球机单元、球机单元、网络存储设备、服务器、LCD拼接屏)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 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以来具有不少于2个同类智能交通系统项目的成功实施经验,且合同金额达200万元以上。(提供项目合同、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 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货物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外地公司须设有分公司并提供营业执照、工作人员社保证明)

      7、投标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指导安装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等;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5年3月13日起至 2015年4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  时~ 12  时、下午  13:30 时 ~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它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所投产品(一体化球机单元、球机单元、网络存储设备)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检测认证证书、2011年以来2个同类智能交通系统项目业绩合同(合同金额达200万元以上)、外地公司武汉分公司营业执照、五名以上工作人员社保证明、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基本户开户证明、网上下载报名表。

      4.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截止时间:  2015年4月8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时间:2015年4月8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5日。

      七、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接受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027-83891785。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大队

      联 系 人:肖宏

      电    话:(027) 83247605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    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操炯   朱晓虹

      电    话: (027)83256481

      传    真: (027)83891785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027)83210041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武汉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wuhan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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