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J15081193-1079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大队的委托,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购置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XHZC-2015-179A(1079)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大队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购置及安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130.3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3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一包:
⑴项目包编号:1
⑵项目包名称:交通电子警察子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配套工程
⑶类别:货物
⑷用途:电子警察
⑸数量:一批
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⑺采购预算:486.95万元
⑻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⑼质保期:3年
第二包:
⑴项目包编号:2
⑵项目包名称:交通卡口和监控子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配套工程
⑶类别:货物
⑷用途:电子警察
⑸数量:一批
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⑺采购预算:245.28万元
⑻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⑼质保期:3年
第三包:
⑴项目包编号:3
⑵项目包名称:交通设施和交通信号灯子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配套工程
⑶类别:货物
⑷用途:电子警察
⑸数量:一批
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⑺采购预算:398.15万元
⑻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⑼质保期:信号灯、信号控制机、标线、减速板质保一年,其它设备3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4.投标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售后服务等能力。
第一包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款:
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主管单位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所投产品(电子警察)应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检测认证,并要求认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电子警察)如不是自己生产的,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自2012以来必须具有一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智能交通类项目成功实施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5、投标人须具备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或E类证书;
第二包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款:
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主管单位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所投产品(卡口、监控设备)应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检测认证,并要求认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卡口、监控设备)如不是自己生产的,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自2012以来必须具有一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智能交通类项目成功实施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5、投标人须具备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或E类证书;
第三包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款:
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部级主管单位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所投产品(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应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检测认证,并要求认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如不是自己生产的,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符合国家标准GB/T18833-2012规定的V类反光膜厂家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2012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智能交通类项目的成功实施经验,且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以上。(提供项目业绩合同、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投标人须具备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或E类证书;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年10月28日起至2015年11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2时、下午14时0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它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含授权代表)、网上下载文件领取表。
第一包须同时携带资料原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所投产品(电子警察)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检测认证证书、2012年以来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智能交通类项目成功实施经验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或E类证书;;
第二包须同时携带资料原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所投产品(卡口、监控设备)应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检测认证证书、2012年以来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智能交通类项目成功实施经验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或E类证书;
第三包须同时携带资料原件: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所投产品(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应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检测认证证书、2012年以来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智能交通类项目成功实施经验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或E类证书;
4.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共22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大队
联系人:陈晓晖
电话:13971091500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操炯、朱晓红
电话:027-83256481
传真:027-8389178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3210041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