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东财采计[2014]711号计划下达函,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局的委托,对东西湖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XHZC-2014-167A(711)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8750.41万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 )章内容。
(1) 项目包编号: 一
(2) 项目包名称:东西湖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
(3) 类别:货物
(4) 用途:城市视频监控
(5) 数量:一批
(6) 简要技术要求: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8750.41万元
(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
(9) 质保期:5年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应由网络运营商和系统集成商联合组成,联合体中主体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2、联合体方需具备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及以上资质、省级技防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一级资质或湖北省技防办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A类)、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提供无不良记录证明即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等。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4年10月16日起至2014年11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 时~ 12 时、下午 13:30 时 ~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它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省级技防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一级资质或湖北省技防办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A类)、安全生产许可证、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联合体协议、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基本户开户证明、网上下载报名表。
4.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截止时间:2014年11月6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时间:2014年11月6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日。
七、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接受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027-83891785。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局
联 系 人:黄良
电 话:(027)13554333930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 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操炯 朱晓红
电 话: (027)83256481
传 真: (027)83891785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027)83210041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