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智慧道路)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智慧道路)
二、采购品目名称:其他货物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2927123.71元。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智慧道路)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期工程西起汾江南路,东至佛山公园南侧,全长约 1.7 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需在沿途 7 个路口及 6 个公交站点配套建设路口信号灯管控前端设备、交通违法抓拍前端设 备、高位视频监控前端设备、行车诱导前端设备、车路信息协同前端设备、环境监测前端设 备、城市智慧照明前端设备、智慧公交驿站前端设备、智慧斑马线前端设备、一键报警前端 设备、信息发布前端设备、电缆(光缆)安全预警前端设备、ETC 前端设备、电力及通信设 备等相关前端智慧设备应用及配套辅材,并提供安装集成配套服务,以及智慧道路云控平台 和智慧道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包括:智慧道路综合云控平台、智慧道路综合应用系统、智 慧道路支撑环境建设)等。
备注:(1)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被拒绝或视 为投标无效。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多于两家。联合体投标人须提 供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主体方。(联合体投标 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本项目的设 备材料质保期为项目通过正式验收之日起一年(当设备原厂标配质保期长于前述期限时,按 原厂标配质保期服务条款执行)。项目免费维护期为项目通过正式验收之日起三年。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04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02557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034163
发布人: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