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 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交警西青支队电子警察系统(第六期)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交警西青支队电子警察系统(第六期)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8204380792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第1包 | 18.5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天津,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 天津市交警西青支队电子警察系统(第六期)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 无 | 1、中标人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应与采购人、区审批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沟通,采纳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并保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2、中标人应结合西青区道路交通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或技术方案,特别是以下几点: ①合理选择电子警察建设点位,分析建设路口的违法行为习惯,提出合理的交通优化方案。 ②针对本地交通平台建设情况,整合平台数据,建成符合国家集成指挥平台知道要求以及西青区交警业务特点的综合性平台。 ③对于指挥中心改造,要做到合理分配布局交警业务功能区,提升业务效率和水平。 ④针对机房改造要规范机房布局,充分利用空间,并利旧原有空调及新风系统的基础上完成装修、配电、消防、动力与环境监控、综合布线、防雷接地等系统的设计。同时与西青支队下属各个大队紧密结合,根据各大队提出的实际交通需求完善、修改设计方案。 3、编制的实施方案应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方案应满足造价编制概算的要求。 4、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需报区审批中心审批通过。 5、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工程现场进行逐一踏勘,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设计方案应与中心城区现状点位周围环境要求相适应,保证设计方案的可实施性,并提供工程现场服务。同时对后续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跟进设计服务。 6、中标人负责对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施工图;按规定参加设计审查,配合采购人做好设计汇报、解释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调整补充、修改或解释。 7、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做出快速响应,并于24小时之内向采购人提供设计变更方案; 8、参加由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工作会议。 9、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采购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10、中标人应积极主动配合本项目造价人员工作,对有关内容进行配合协助,并参照行业规范提出意见。 | 项 | 1.0 | 18.5 | 18.5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靳彬,张敬起 周兴智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林先生
2.联系电话:1512212006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40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先生:022-2792928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923909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取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2775.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