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政法委员会因工作需要,拟对眉山市东坡区“雪亮”工程第二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8年1月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政法委员会
二、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14209083.00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55号
邮编:620010
采购单位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8909030108
代理机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临江街68号
邮编:620010
代理机构联系人:解先生 联系电话:028-38222253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