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拟对忻城县立体化防控综合管理服务项目(〔2017〕政采JGY第02号)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货物需求一栏表、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可于2017年5月5日下午18时00分前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公开招标文件。如需提交意见函,则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的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各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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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忻城县立体化防控综合管理服务项目(〔2017〕政采JGY第02号)项目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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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