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和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云和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四期)项目设计招标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采购编号: 云志正招2017044号 2.采购项目:云和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四期)项目设计招标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类型:分散采购 5.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云和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四期)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详见第三章)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 6.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谈判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谈判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6.7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接受磋商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8.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于磋商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还。 9.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9.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9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磋商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9.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或书面索取 9.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磋商供应商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通信与广电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5135252;地址:丽水市云和县元和街道环城东路18号)。 10.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11.交纳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后由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磋商现场向其提供收据原件。 12.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13.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交纳。 14.磋商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一楼)开标大厅。 15.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16.竞争性磋商时间:2017年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17.竞争性磋商地点: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一楼)。 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联系人:柳伟波 联系电话:0578-5135252 15906783001 传真:0578-5135252 联系地址: 云和县元和街道环城东路18号 19.采购人联系方法: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0578-5385577 联系地址:云和县公园路1号 20.公示网址: www.zjzfcg.gov.cn、yhztb.yunhe.gov.cn ▲21.特别说明: 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云和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四期)项目的施工投标及相应设备等其他采购活动。 云和县公安局 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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