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近期将云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系统第四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及供应资格要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提供更利于项目实施的采购标段划分建议、各标段之间的互融方案;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17-08-15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8-5132602,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2803178325@qq.com
3、意见接收机构:云和县招投标中心
4、联系人:罗珊珊
5、联系电话:0578-5132602
6、联系邮箱:2803178325@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采购机构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