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对《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城市鹰眼、违停抓拍、交通信号、电子警察)》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通知,采购人组织了5名专家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论证后的采购需求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面向社会公示。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预算:516.91万元
三、采购项目名称: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城市鹰眼、违停抓拍、交通信号、电子警察)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论证事项:详见附件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8月30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营山县财政局
地 址:营山县绥安大道中段 地址:营山县新北街3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890751333 联系电话:0817-8218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