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县雾山乡半雾路电子抓拍系统安装工程项目已由大邑县雾山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以大雾府发【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雾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邑县雾山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雾山乡雾苑小区处半雾路
2.2建设内容:工程计划在半雾路安装电子抓拍系统,详见设计方案及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不扣除节、假日)
2.4招标范围:施工
2.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设计方案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须具备(监控器材、安防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或安装资质中任意一项(含)以上,企业注册地必须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企业在大邑县内有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4日下午13时至2017年3月7日下午17时00分止。在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备注:本次招标项目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大邑县雾山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评标室(政府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成都市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网站及雾山乡政府公开栏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先生联系电话:028-88375366
地址:大邑县雾山乡同源南路333号
大邑县雾山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