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郑州市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与交通违法监测系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接方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与交通违法监测系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HNKM2016-098
2.3建设地点:郑州市
2.4工程概况:根据全省公安智能卡口系统建设规划及河南省公安机关视频卡口建设联网技术规范要求,建设520处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高清卡口)、250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监测记录系统(电子警察,附带卡口功能);完成配套的卡口平台的整合扩容,电子警察平台的整合扩容,视频监控平台的整合扩容,流量分析系统整合扩容,二次分析系统的整合扩容,云存储系统的整合扩容以及与其他警用系统的对接等;完成520处高清卡口、250处电子警察(附带卡口功能)系统等770个点位的传输网络和中心网络建设,各前端卡口至端局采用百兆链路(裸光纤)进行直连,各端局汇聚交换至系统中心平台核心交换采用千兆链路进行(裸光纤)互通,金额约1.5亿。
2.5工程建设周期:包含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共90日历天。
2.6采购需求:政府购买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含设计、建设期);承接方提供项目的设计、建设、监理、运维至移交等服务。
三、承接方资格要求
3.1承接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财政部、民政部和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综【2014】96号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融资实力和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承接方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以2015年经有相应资格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3技术要求:①具有行政监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裸光纤通信网络服务承诺;
3.4与购买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5外地(郑州市外)承接方须在郑州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正式分支机构或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4.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服务承诺函;
③承接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承诺书(以出具的声明函原件为准);承接方和法定代表人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承接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的网页截图;
④2013年以来(含201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发票);
⑤在郑分支机构或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外地企业需提供);
⑥根据承接方资格要求提交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资料;
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核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领取地点: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媒体所发布的相关内容不予认可。
八、联系方式
购买方: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623086
招标代理: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纬三路向北100米河南省征兵接待站三楼
联系人:雷老师李老师
电话:0371-6391253963912676
传真:0371-6391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