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其石城县g356平交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6-sc-j011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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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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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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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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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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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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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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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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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g356平交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国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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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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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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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摄像机靶面尺寸不小于1/1.8英寸
2、摄像机内置镜头,支持37倍光学变倍,镜头最大焦距不小于208mm
3、视频输出支持1920×1080@60fps,1280×720@60fps,分辨力不小于1100tvl,红外距离不小于240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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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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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文件的购买: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12月16日9: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须在谈判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九、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濯坑村新庙下
电话:0797-7182882
联系人:杨先生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清华大道景福小区临街二楼(县汽车站正对面)
电话:0797-5736222
传真:0797-5736222
邮箱:gzjd201511@163.com
联系人:卿艳花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车站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023448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