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道路交通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在网上进行公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意见应于2014年6月14日下午18:3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371-851377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70号三楼
联系人:许女士巴女士Email:hnszczb@126.com
电话:0371-68922396传真:0371-68922397
附件:公示内容
一、项目内容:
Ⅰ标段:交通标志、黄色闪烁警示灯、道路护栏、减速带等设施;
Ⅱ标段:新增路口交通信号灯及路口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
Ⅲ标段:新增路口电子警察及监控设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生产本次采购货物内容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相关设备的厂家授权书;(Ⅱ、Ⅲ标段)
7.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含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Ⅰ标段)
8.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含通信系统工程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以上安防工程一级资质;具备由公安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准规范的信号灯检测报告,及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规范的信号机检测报告;(Ⅱ标段)
9.具有省级以上安防工程一级资质;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监控系统工程资质;具有《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能提供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和高清球机检测报告。(Ⅲ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Ⅰ标段:交通标志、黄色闪烁警示灯、道路护栏、减速带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