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县城南新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GL-QH-2016112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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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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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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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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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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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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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城南新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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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备注:若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需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须提供关键产品(云存储系统节点服务器、电警高清清抓拍摄像机、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高清智能球机、智能交通红绿灯信号检测器、LED频闪灯、智能信号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函原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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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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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0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区(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西侧)注:报名前请先致电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时间。
3.方式: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若供应商已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需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关键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函,请携带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4.售价:150元/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齐河大队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齐安大街
联系人:尹主任
联系方式:0534-567800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五楼502室
联系人:杨女士段女士
联系方式:0533-61201931856095174718560951749
邮箱:zdglzb04@163.com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机构:齐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5332828
发布人: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