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三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三河市城内京哈路南东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志刚0316-322955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三河市贤人西大街21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淑国0316-7151965
采购预算金额:18507200.00
采购用途:2016年度交通智能管控系统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替代性报名资料。4、报名要求:必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递交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适用);(2)经办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4))安防资质二级及以上。(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缴纳任一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据。(8)对接测试内容:要求供应商提供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平台、云存储系统平台、云存储运维平台、智能交通诱导屏指挥调度子系统、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行提示子系统到采购方进行现场测试,测试要求能实现与三河市公安局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及三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交通智能管控平台进行对接测试(测试端口已由采购方开放,对接测试内容见招标文件),测试不合格的不得投标,报名时需出具交警部门的对接测试合格确认书。(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说明。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8
时刻说明: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2016年11月18日17:00报名截止(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6-7151971
受理质疑电话:0316-7151965
备注:1、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标书(见附件),但未按要求递交报名资料的,无权投标。2、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