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工程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T-20160919-008
2、项目名称: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工程
3、项目内容
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智能交通建设,主要包含:路口信号机、高清网络云台摄像机、枪球联动高清摄像机、违停自动抓拍智能分析一体机、微波检测器、诱导屏等货物及智能交通相关配套软件。
4、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605.53万元。
5、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
5.3投标人应具备副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壹级资质;
5.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路口信号机、高清网络云台摄像机、枪球联动高清摄像机、违停自动抓拍智能分析一体机、微波检测器、诱导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6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10月11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2号窗口;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16年10月18日15时00分起至15时3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第5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采购文件的询问
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凡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7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66572875
联系人:阎冰许鹏
10.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
E-mail:qxzb89880307@163.com
邮政编码:266001
联系人:刘宇
电话:0532-83080818
传真:0532-83080820-60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福州南路支行
开户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银行账号:37101983710051019973
10.3投诉举报
电话:0532-85916654
传真:0532-85916654
邮箱:85916654@qingdao.gov.cn
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