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珠江路与兴鹤大街等11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
2.2建设规模:珠江路与华山路路口、珠江路与兴鹤大街路口、珠江路与客运西路路口、嵩山路与漓江路路口、嵩山路与柳江路路口、嵩山路与闽江路路口、南海路与武夷路路口、南海路与九大路路口、湘江东路与武夷路路口、闽江路与武夷路路口、钜新路与武夷路路口共11处平交口新增交通信号灯安装。
2.3投资概算:约297万元
2.4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2.8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招标人出具的所购设备与原有交通信号系统设备兼容的意见书;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1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下载附件: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施工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4.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89779
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5639216522
监督人:鹤壁市淇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2-696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