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市硚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的委托,就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电子抓拍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电子抓拍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fy2016052
三、招标范围: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电子抓拍系统及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要求
四、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非本地企业须在武汉市设有经注册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能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本地化技术服务支持及售后服务支持;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备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A类)、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持有公告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部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存档。)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09:45(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09:45(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
联系人:刘静电话:027-83985801
代理机构: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子龙电话:027-68782658
监督机构:武汉市硚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27-8378332783786606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