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夏财政局夏财采计[2014]1027号计划下达函,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的委托,就其“江夏区城市视频监控二期建设项目卡口(电子警察)集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C-2014-115A(1027)
(二)项目名称:江夏区城市视频监控二期建设项目卡口(电子警察)集成
(三)项目内容:
(1)项目范围:电子警察系统、电子卡口系统、信息管理平台
(2)项目名称:江夏区城市视频监控二期建设项目卡口(电子警察)集成
(3)项目工期:6个月
(4)项目预算金额:125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废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证书、《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近3年(2011年1月以来)必须承担过500万以上类似项目,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7、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4年7月18日起至2014年8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74号中青网络家园旁三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携带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类似业绩证明;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到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74号中青网络家园旁三楼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后再领取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4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二)时间:2014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
联系人:李峰
电话:1520276143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74号中青网络家园旁三楼
联系人:陈志宏李谨
电话:027-65659027
传真:027-65659027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1363120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