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2016年平湖电子警察新增和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XYJZFCG-2016-02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2016年平湖电子警察新增和改造项目 |
项 |
1 |
120 |
详见招标文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报名时提交证书原件)3、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中的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雷达测速兼卡口系统等核心设备,如非本项目投标方的自主设备,投标方须取得所投品牌生产厂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质保函。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8-03至2016-08-1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发售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8-2414:30
七.投标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6-08-2414:30
九.开标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
交付方式: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平湖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3733505600120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报名表(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政府采购资料下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核心设备所投品牌厂家的授权书及原厂质保函原件及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
4.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日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114497
传真:0573-85272555
地址:平湖市曹兑路80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272555
传真:0573-85272555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传真:0573-85013033
地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