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延津县智能卡口系统及存储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延津县智能卡口系统及存储系统建设项目;
1.2供货地点:延津县公安局;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内容:新建智能卡口6处,对现有卡口及监控平台后端存储进行统一扩容、改造(具体内容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5交货及完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内;
1.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
2.3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至少2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4主要设备(300万高清抓拍单元、网络存储)需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5企业注册地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报名
本项目自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公安局采购代理: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695929079电话:18537156876、0371-86186928
八、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