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卡口追拍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卡口追拍系统
二、项目编号:QXCG2013F085/KWAZ5G2013398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项号 1
采购内容: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人员卡口追拍系统开发建设工程与维护服务
数量:1项
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整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设备及软件和相应的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含下属子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8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处)。
3、购买方式:供应商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处填写报名表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投标。当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7月16日上午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7月16日上午9时整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qingxiu.gov.cn/qxcg/(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单位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联系人:罗海峰;联系电话:1380780804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李柳婵;联系电话:0771-2023902
传真:0771-2023997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