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延津县公安局智能交通新建及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智能交通新建及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052号
三、项目内容:红外高清网络高速智能球型摄像机2台、500万高清抓拍摄像主机11套、LED补光灯22台、红绿灯信号检测器2台、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2台、光纤收发器5对,工业交换机8台、机柜2套、电源防雷器11套、不间断后备电源2套、立杆6套、立杆基础及接地6套、综合监控管理平台一体机1台、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企业级硬盘12块、网络视频解码器1台、标准全高服务器机柜2台等。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产品的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
7、红外高清网络高速智能球型摄像机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包含功能及性能检测的型式检测报告复印件,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GB/T28181-2011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8、500万高清抓拍摄像主机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包含功能及性能检测的型式检测报告复印件,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GB/T28181-2011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9、LED补光灯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包含功能及性能检测的型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10、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包含功能及性能检测的型式检测报告复印件,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GB/T28181-2011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11、综合监控管理平台一体机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包含功能及性能检测的型式检测报告复印件,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GB/T28181-2011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12、网络硬盘录像机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包含功能及性能检测的型式检测报告复印件,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GB/T28181-2011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13、网络视频解码器需提供CE、FCC认证,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包含功能及性能检测的型式检测报告复印件,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GB/T28181-2011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1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本项目自2014年6月12日—2014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现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审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报名: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4年6月12日—2014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登陆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到信息股备案后进行网上报名。
备案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5737351158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3日上午9: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八、招标人名称:延津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3-7692395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916757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