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随州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6]466号),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随州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拓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ZCG2016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拓展
三、招标内容: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拓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240万元。
五、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的所有条件:
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及湖北省公安厅技防办颁发的《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A类》证书;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和建筑智能化(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
4、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主要产品(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必须具有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包括高清一体化抓拍单元、前端存储单元、补光灯等。
6、投标人须提供用户方认可的投标人在本项目建设中具备与已建设应用的《随州公安局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融合对接的技术调研报告及承诺书。(各投标人于7月5日上午9点到随州市公安局15楼交警支队秩序大队,由相关人员统一对《随州公安局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及《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内容进行讲解,供投标人进行技术研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标书时间和地点: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1日工作时间,到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青年路西端210号政府采购中心203室)获取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介绍、缴纳税收凭证、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等资料。
七、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便于退还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4日下午15:00时(注15: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下午15:00时。
十、开标地点: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一室。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明忠、宋文莉
电话/传真:0722-3316951
联系地址: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3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平
联系电话:1589765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