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州市随财采计[2014]430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的委托,对“随州市(曾都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升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50108
2、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升级工程
3、采购内容:新建A类监控点200个,全部为200万像素数字高清摄像机。本项目所有建设、维护、服务及辅助设施均包含在本项招标中。
4、建设模式及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模式采用“网络运营商出资建设、政府租赁,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建设模式,租赁期限为五年(五年均付),租赁期满后线路网络产权归还网络营运商,前后端产品的产权移交政府所有。本项目建设投资规模总预算控制在685万元以内。
5、采购项目特别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对随州平安城市视频监控整体布局及整体结构充分了解,项目建成后能无缝接入市公安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
5.2、因随州市公安局视频专网结构由随州市电信公司提供网络基础构架,中标单位需要与随州市电信公司协商并完成在网络IP规划内的就近接入工作;
5.3、所列设备中的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是随州市公安局视频管理平台的扩展部分,中标单位需要将该部分设备安装在随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并融入市局视频管理平台。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3、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6.4、投标人具有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一级,且经湖北省公安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6.5、投标人具备《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
6.6、投标人应为随州城区内的具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网络运营商;
6.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有独立承担湖北省类似项目的业绩,单笔合同金额大于500万的不少于1个。(出具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原件备查);
6.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另提供下列证件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和资料;③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规范的联合体协议。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3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
联系人:余主任
电话:15897587500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系人:杨祖云
邮政编码:441300
传真电话:0722-333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