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施工已由兰州新区管委会以《兰州新区管委会会议纪要第5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新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新区公安局,现委托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新区公安局
(2)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施工项目
(3)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5)项目规模:
电子警察系统:建设20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智能卡口系统:在市界和主城区边界建设6个点位的卡口系统。
(6)项目总投资约:约1700万元
(7)工期:约3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6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16年8月30日。
(8)招标范围:兰州新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施工项目(具体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为
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相关经营期五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
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含二级)以上
资质;具有近五年(2011年5月至今)承建过同类(指合同价款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工程业
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
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持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审查
合格后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不允许更换,近五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4)本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九家单位参与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6月24日下午18:00时至2016年6月29日下午18:00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2投标保证金递交单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账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行号:104821003122
查询电话:0931-8822468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5.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新区分局一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5〕
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
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
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6.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公安局地址:兰州新区联系人:廉栋电话:13399317832
代理机构: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2-901
联系人:郭茹
电话:18152010050
备案单位:兰州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