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公安局采购卡口嫌疑车辆识别与预警系统软件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公安局批准建设,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梅河口市公安局采购卡口嫌疑车辆识别与预警系统软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采购卡口嫌疑车辆识别与预警系统软件
二、项目编号:20160611-GC01-G
三、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内容:进行梅河口市公安局采购卡口嫌疑车辆识别与预警系统软件选择供货安装及维护公司,详情请见配置清单。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1个标段。
五、合格竞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保证所供数据库信息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所有版权、知识产权、网络传播权等问题由供应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采购方免责,此条款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竞标方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7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竞标人可从2016年6月7日起至2016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6月21日14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九、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谈判保证金在购买谈判文件同时递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梅河口市公安局招标代理: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东大街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丛女士联系人:张慧
电话:13500978758电话:1364445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