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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天梨路、杨梨路等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设备及安装招标

  • 2016-06-08 15:10:4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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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采购办下达的
     
      采购计划,拟对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天梨路、杨梨路等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设备及安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数量响应最高限价
     
      (万元)保证金
     
      (万元)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天梨路、杨梨路等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设备及安装见附件1563.12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从事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或交通安全及管制设施或社会公共安全设施。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重庆安防工程从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材料原件备查)
     
      四、响应、评审有关说明
     
      (一)询价采购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收取(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免收工本费)。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北京时间14:00。
     
      (五)询价采购时间:2016年6月14日北京时间14:00。
     
      (六)询价采购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1.为便于各投标单位顺利快捷地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及时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流程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qspbjyzx.com),“登记专区”栏目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
     
      2.供应商必须于2016年6月13日14:00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到账为准。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qspbjyzx.com),“登记专区”栏目中“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指南”。
     
      3.保证金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供应商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4.投标保证金按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缴纳并到账视为报名成功,若报名成功后无故不参与投标,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作为项目提出质疑的凭据。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及金额正确缴纳投标保证金;
     
      2.?由评标委员会最终认定的异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保证金缴款异常确认说明存在异议的款项,由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初审后,交由评标委员会最终认定。
     
      开标时供应商需携带“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情况说明原件,以备投标保证金出现缴纳状态异常时交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评标委员会审验。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到采购单位指定的账户,缴纳时间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缴纳金额为成交金额的5%。
     
      七、响应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项目中同时响应。
     
      (二)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三)现场踏勘
     
      为减少响应误差,响应供应商须在2016年6月13日14:00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响应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四)响应供应商如对询价采购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2016年6月13日15:00前向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澄清,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响应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询价采购文件,一经进入评审程序,即视为响应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
     
      (五)供应商在开、评标期间未配合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完成相关工作(如提前退场等),视为其完全认同开标记录、评审结果,并对开评标过程无异议,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包老师
     
      邮编:400038
     
      电话:(023)65360416
     
      传真:(023)65360416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
     
      (二)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3755217
     
      (三)质疑经办人
     
      联系人:周老师
     
      邮编:400038
     
      电话:(023)65360415
     
      传真:(023)653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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