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射阳县公安局的委托,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就射阳县公安局新建和改建17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YCG(D)-201616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公安局新建和改建17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工程
射阳县公安局新建和改建17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工程,采购预算:560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投标人投标前,应当与使用单位联系,完整的了解采购需求;
5、投标人须有充足的服务承诺、应急措施,确保投标产品有良好的待命状态;
6、供应商必须有保密意识。任何单位及个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均承担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采购文件中有关采购人装备(技术)情况、使用情况等相关警务信息(非政务公开部分)透露给无关的第三方。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视项目情况)签订保密协议;
7、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在2016年6月17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赴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⑴投标人自行赴现场踏勘,如有疑问或需要,可与采购人联系:黄永章、秦杰运;电话:0515-82486336
⑵踏勘项目现场:采购人就本项目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必须完整了解及考虑到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及需求(见《采购数量、采购需求及相关情况》)。★如采购人表述不完整或存在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现场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及建议,否中标后均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解释为准。
8、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具有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投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9、投标人需有良好的施工方案,必须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保证施工现场不少于一名项目经理及一名安全员全工作时间在场(提供名单及备用人员名单),如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每缺勤一次(电话联系,不能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将在尾款中扣除1万元做为违约赔偿(每次1万元)。
10、提供抓拍设备原厂唯一授权书,须统一品牌,其设备须有江苏省公安厅”320项目”招标入围的12家前端系统设备专业公司资格。
1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供相关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厂授权函、原厂质保函等相关原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获取)信息:
1、采购文件发售(获取)时间: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6月15日下午18:00时
2、采购文件发售(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参加投标报名表》(见本公告下方附件,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及抓拍设备原厂授权书(仅用于报名,投标人对及真实性负责)向我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报名费):5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交纳方式:支付宝(18662096009)、汇款方式等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领取、邮寄等
3、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盐城分行帐号:608565566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汇款、转账方式等;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采购文件发售(投标人报名)时间内
如投标人未能按时完成以上事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也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如有样品,含样品)接收:
投标文件一式7份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射阳县公安局地址: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110号
警保处联系人:刘元富,电话:0515-82486336
交警大队联系人:董富先、秦杰运;电话:0515-82486336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爱燕电话:18662096009(支付宝);
电子邮件:XSYG0515@163.COM传真:0515-88285999;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宝龙城市广场)1号楼915室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公告期限:本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同本公告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