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2016年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停抓拍取证系统等安全交通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LB-201605008WLM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2016年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停抓拍取证系统等安全交通 |
1.0 |
项 |
295.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
无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具有由住房及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4.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犯罪纪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108号D座4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6日,09:30。
七.投标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108号D座4楼
八.开标时间:2016年6月16日,09:30。
九.开标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108号D座4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0
交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952060104000300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由住房及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3)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开户行名称、帐号。
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须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供应商及时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4.本项目采购设备安装必须与现有公安交警的各系统链接运行,无缝对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黎明
联系电话:0575-81389228
传真:0575-81389228
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108号D座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