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南六路与官河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智能交通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GS2015-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智能交通设施
1
1
79.8099
详见采购文件
2
标志标线
1
1
35.9368
详见采购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专项资质(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也可)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和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3.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犯罪纪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10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2.发售地点:嵊州市越秀一路23号5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09:30。
七.投标地点:嵊州市越秀一路23号4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09:30。
九.开标地点:嵊州市越秀一路23号4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6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小组
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合作银行三江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3176046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5906858626
传真:
地点:嵊州市越秀一路23号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