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SZFCG2016G10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恒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8-23518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衡水市胜利西路2069号
联系方式:车胜利0318-29927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恒强0318-2351896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和群众问题反映情况,衡水市区拟建设11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新建信号灯,外形样式与周边道路现有信号灯保持基本一致,信号控制机使用支队原有信号机。信号灯安装所需的基础、穿线线路及管道、检查井等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图纸,由项目中标单位负责提供。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于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报名时提供:1、营业执照(具有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生产或经营范围;同一单位,只接受一个投标人);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前三项可为三证合一证照)4、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6、安防壹级(含)以上证书;7、近3年内,投标企业在经营活动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8、信号灯、倒计时器公安部检测报告;9、信号灯杆、电缆线设计资质证书或产品使用合格证明;10、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11、企业简介。(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3.5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3日17:01至2016年05月19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齐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2日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2日14:3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2992776车胜利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姚恒强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