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保山中心城区8个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新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己落实,现诚邀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区8个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新建工程【采购编号:TRZBC2016-54】
采购内容:
1.本项目涉及到相关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建设、检测验收、技术培训、项目完成期限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网页右上脚上传的附表。
2.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采购预算:3200000.00元;
5.为保证本项目建成后的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提供充分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主要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及厂家、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投标主要产品如为投标供应商自主研发无需提供)。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投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投标产品的交通信号控制软件,保证终身免费升级;须免费培训采购方的交通信号控制软件的技术人员至少2名。
4.投标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与原有的保山中心城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和系统平台无缝对接,所投主要产品须通过相关测试。
5.投标的相关设备和材料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产品检验检测合格;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安全技术通用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6.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承诺:若有幸中标保证在项目所在地设置维修服务机构和专业维修人员,保证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交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8.如上述资质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有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加盖鲜公章);
4.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产品须提供合法的且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报名时间:2016年05月16日至2016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下午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提交资格证明资料,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产品须提供合法的且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主要产品如为投标供应商自主研发无需提供),按报名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授权争议的,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其它人无关。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整。
招标文件费¥:1000.00元整。
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招标文件费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账号:5300172864205100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人:卢女士
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11号
联系电话:0875-2218767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局:0875-2198299
备注: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