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青阳县长龙山路与北外环交口、平岗路与天柱路交口闯红灯电子自动记录系统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青阳县长龙山路与北外环交口、平岗路与天柱路交口闯红灯电子自动记录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QY.ZFCG(HW)2016-004】
三、采购项目内容:700W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6台;LED频闪补光灯,18个,电警系统,2套;终端服务器,2台;抱杆机箱,6个;其他配套设备等2套。
四、采购预算和资金来源:预算控制数在34万元以内,财政资金,已落实。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阳县分公司承建的青阳平安城市项目中包含我县城区8套闯红灯电子自动记录系统以及后端运行操作平台的建设工作,项目约定该套系统以及设备产权前五年归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阳县分公司,五年后产权移交县公安局,并由该公司负责合同期内系统整体的日常维护工作。因而本项目公开招标的设备供应商仅能负责前端设备的安装和调式,无法承担传输线路以及后台系统的建设工作,导致日常运行维护过程中无法统一管理,出现故障时,处理的时效性存在隐患。因此,为避免后端平台的重复建设,便于今后日常维护,保证政府投资能够切实发挥作用,保障系统稳定运营,形成统一系统、统一平台、统一维护的良好运行体系,拟后期新增的路口电子警察系统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阳县分公司承建,作为平安城市项目中新增组成部分。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阳县分公司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69号
七、公示的期限:2016年4月22日---2016年4月28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若对该无异议,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
联系人:田雷
联系电话:13905663884
集中采购机构: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新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联系人:汪禾根联系电话:0566-5020573